(1)建机制。把制度建设作为耕地保护的坚实基础,印发《苍溪县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工作方案》,落细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和部门共同责任。将耕地保护纳入乡镇党委政府年度目标绩效考核评价。
(2)扩面积。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坚持节约集约用地、开源挖潜,丰富耕地后备资源储备。大力实施土地整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项目,通过调整农地结构、地力培肥等措施增加耕地面积。截至目前,新增耕地面积5.11万亩,建成高标准农田54.07万亩,占全县总耕地比例为43.53%。
(3)严执法。组织余名排查人员深入31个乡镇,排查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利用卫片图斑、自然资源执法综合监管平台等渠道捕捉违法线索,建立县、乡镇、村组三级监察网络,及时查处违法占用和破坏耕地行为。目前,实有耕地面积为.28公顷,实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43公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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