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港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方案,在全区率先推行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不被非法侵占和破坏,促进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以实际行动迅速响应、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广西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
构建“纵向到底、上下贯通、层层推进”的责任体系。建立和推行市、县、乡、村四级田长体系。由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主要领导分别作为辖区内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一级、二级、三级、四级田长,将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责任地块和责任网格,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实现“村村有田长、田田有人护”。市、县(市、区)、乡镇(街道)田长是推行田长制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领导本行政辖区内田长制工作,承担实施田长制工作总指挥、总调度、总督导职责;村级田长负责本村(社区)区域内耕地保护的动态巡查,落实及时发现、制止并上报违法占用和破坏、污染耕地行为等工作。下级田长对上级田长负责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上级田长对下级田长负有指导、监督、考核责任。
确立“数量不减、质量不降、用途不变”的目标任务。一是严守耕地红线,落实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约束性指标,完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措施,严格建设占用耕地审批,推广应用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强化节约集约用地目标考核和约束,鼓励引导新增建设项目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确保耕地数量不减。二是坚持用养结合,加强新增耕地后期培肥改良,强化土壤肥力保护;加强轮作休耕耕地管理,实现用地与养地结合;大力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建立高标准农田和土地整治项目预留后期管护资金和使用管理制度。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开展年度监测成果更新,确保耕地质量不降。三是强化规划管控,坚持农地农用,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建设用地,严禁以农地流转之名违规建设农家乐等非农业设施,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塘造湖等行为,不得擅自将永久基本农田和土地整治新增耕地纳入退耕范围,坚决制止和杜绝掠夺式生产、撂荒、闲置、改变用途及其他破坏耕地的行为,确保耕地用途不变。方案还对耕地污染防治、执法巡查监管等方面作出了要求。
健全“横向联动、协同推进、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方案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职责,提出既要各司其职,也要加强横向沟通联系,同心协力推进各项工作,共同抓好“田长制”工作责任落实。市自然资源局承担市级田长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研究制定和完善耕地保护制度措施,编制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严格用途管制等11项工作;市农业农村、财政、发改、生态环境、林业、水利、公安、司法、审计等部门结合工作职能,完成土壤肥力保护、耕地污染治理、退耕还林还草、打击破坏耕地违法行为等工作。该市还将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联席会议等制度、加大资金经费投入、建立考核评价机制等方式强化“田长制”责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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