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市政府办公室日前印发《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实施方案》,确定严管严控建设占用耕地、切实加强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切实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加强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加强耕地保护监督执法、严格落实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等6项重点工作,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制度体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以形成保护有力、执行顺畅、管理高效的耕地保护监督新格局。
严管严控建设占用耕地方面,《方案》强调:
加强规划管控与计划指标控制。加快编制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刚性管控和用途管制。对各县(市、区)年度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实行年初报计划、年中滚动调整、年底总核算,确需超出的部分,相应核减次年计划指标。省及省以上重点建设项目占用耕地计划指标单列保障。
依法依规批地用地。确需占用耕地的建设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在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论证时,应将建设占用耕地的必要性、合理性作为多方案比选的重要依据,并落实建设用地定额标准,节约集约用地。严格落实《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严禁违法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坚持依法依规批地用地,不得通过擅自调整国土空间规划规避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审批,严禁未批先用、批少占多、批东占西。各类违法违规建设占用或破坏耕地的行为,在依法查处整改的同时,相应追加所在县(市、区)下一年度补充耕地任务。
加大存量土地盘活力度。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持续通过“高位推动、集中攻坚”模式,加大批而未供、闲置土地盘活利用,对未按期完成年度处置任务的,暂停受理除省及省以上重点项目、民生工程外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申请。
强化设施农业用地监管。市、县两级自然资源、农业农村部门及乡(镇、街道)政府,要切实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监管,确保设施农业用地符合农业用途和用地标准,坚决防止新增“大棚房”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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