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晚报全媒体讯记者从今天召开的乌鲁木齐“强信心、稳增长、稳就业、促发展”系列政策通气会上了解到,对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方面推出系列举措。
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明确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我市个体工商户按50%税额幅度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为个体工商户发展减负纾困。通过加强技能培训,同时通过推进文化+、旅游+与新业态发展模式吸引四方游客进一步增强消费能力,撬动消费需求,促进供需平衡发展。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发至邮箱newmedia
xxcb.cn,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内容;yuanshipengxxcb.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