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云南省楚雄市趁农忙时机不断加大耕地保护宣传力度,凝聚群众力量共同遏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撂荒抛荒现象。
楚雄市及时召开专题办公会、在市自然资源局成立补充耕地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制定下发《楚雄市制止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耕地撂荒抛荒行为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及补充耕地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及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对目标任务、技术路线、时间安排、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
一是各乡镇、各部门要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采取有效措施,落实耕地保护责任,依法依规节约集约用地,坚决制止各类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撂荒抛荒行为。
二是排查摸清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撂荒抛荒底数,对照“六个严禁",结合"十三五”时期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考核,对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特别是高标准农田保护情况开展全面检查,摸清底数、分清类型,对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三是坚决制止新增耕地“非农化"行为,严格落实分类用途管制制度,严控各类建设、造林占用耕地尤其是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对于不符合法律规定、违反规划和产业政策的,一律不批准设施农业用地、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四是全市各乡(镇)、各(部门)要强化督促检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尽责不力导致新增耕地“非农化”“非粮化”以及撂荒抛荒行为的,予以通报、警示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纪依规追究法律责任。目前,楚雄市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为亩,耕地保有量面积为亩。在耕地保有量面积范围方面,农业结构调整面积为6.18万亩,其中耕地变为种植园地2.54万亩,耕地变为林地亩,耕地变为草地13.25亩,耕地变为坑塘水面.74亩;种植园地、林地、草地等变为耕地亩;建成高标准农田亩,占全市现状耕地面积的6.75%。(张力者美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