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日两会中得知一个重磅消息,耕地“非粮化”是“非农化”的进阶版,也就是说如果农民耕地应用于其他用途但属于“非粮化”,就仍然有可拯救的机会!
耕地“非粮化”出现的原因早先按照旧版土地规定,永久性基本农田和高级农田都必须耕种粮食作物,虽然高级农田可以耕种其他产物,但仍然不允许挖坑养鱼、围栏养殖等行为出现,一经发现立刻清除和惩罚。
根据最新规定,高级农田属于“非粮化”农田,意义在于给农民一个缓冲时间,只要不是大规模占用高级农田,就给予人性化的缓冲时间,等农民收入产出时再进行恢复和改变,不至于让人钱财两空。这一举措属于是为农民大开绿灯,鼓励农民在收获完毕后去开荒寻找更适合耕种的田地,粮食耕种地就要种粮,大把的荒地都属于未开发资源,农民如果想种可以去申请开发。
当然了,如果违规占用永久性农田也是需要处罚的,本条仅限于高级农田,按照最新土地管理法规定,非法占用永久性基本农田必须限期整改,改了不收费没改罚2~5倍开垦费,严重破坏还要按法规惩戒。
新规细则:村集体失去一项权利依据《农村土地承包法》最新规定,村集体在未来无权回收“非粮化”土地,也就是说整改后的农民依旧享有承包地,合同不受约束不能被强制回收。
也就是说,对于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方式农村农业部已经给出了最大的合理解决方案,对于农民而言这也算是都能接受的结果,同时制止了部分村集体可能借机收地的举措,按部长的话来讲,一刀切不能搞、必须要深入农民身边,讲究合情合理且实事求是,逐步把农村前进的路给“扳正”,进程可以慢可以缓就是不能急。
其实乡村振兴的道路非常急迫,最晚期间只有50年时间,眼看数年过去任务仍然艰巨,说不着急是假的。但天降大任于斯人也,我们的农村农业部多年走来看着农民从用锄头住瓦房再到现在的开农机住钢筋水泥楼,心中的辛酸苦辣只有自己懂,不走偏路就是最大的幸福,慢点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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