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hjnbcbe - 2023/10/16 17:17:00
优惠*策延期、个税征收减半——税费组合拳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财*部、国家税务总局8月2日联合发布多个公告,明确一系列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有关税费*策,进一步为经营主体减负担、增动能。中央*治局会议要求,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策和稳健的货币*策,延续、优化、完善并落实好减税降费*策。“此次发布的多数*策是对今年底到期的优惠*策进行延续,一些*策在此前*策基础上进行优化完善,部分*策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中国财*科学研究院研究员许文表示。按照公告,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上述优惠*策。许文分析,按照上述规定,将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的年应纳税所得额范围,由不超过万元提高为不超过万元,“为进一步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国家提高了*策优惠力度”。公告还规定,自年1月1日至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半征收资源税(不含水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此外,对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5%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策,延续执行至年12月31日。值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