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有“三间大瓦房”曾经是无数农民一辈子最大的愿望之一,直到现在,很多农村人手里有钱了,都会首先想到建新房。想要建房的农民朋友要注意了,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耕地的保护越来越严格,农民自建房的管理也不断加强。
跟农民建房有关的管理规定,主要有两项法律法规,即《土地管理法》和《城乡规划法》。其规定,农村人建房,必须要取得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当然,如果是原地拆旧建新,已经有宅基地相关证书,就不需要再申请宅基地批准书了,只要拿到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即可。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在以下这些情况下,是不允许建房的,原地拆旧建新也不行,否则建好之后也要被拆除,大家一定要了解。
第一种是户口不在本村,继承来的房子
按照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是农民基于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而享有的用于修建住宅的集体建设用地,享有宅基地的前提条件是本村集体成员。如果户口不在本村,通过继承获得的房屋,虽然有房屋的所有权,但没有宅基地的使用权。这样的房屋,继承人可以转卖给村里其他有资格申请宅基地的村民。如果不卖,就不能进行维修、翻建、扩建,等到房屋倒塌后,村集体就要收回这块宅基地。
第二种是宅基地、房屋所有权存在争议的
房屋和宅基地所有权存在争议,这在农村经常会出现,当有争议时,必须等到争议解除后才能申请建房。《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有关部门决定。争议一方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
第三种是宅基地面积超标的
《土地管理法》规定,宅基地面积不能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所有新建房屋都要严格按照当地的宅基地面积标准。目前农村有不少老房子,建房时间久,有的达到了几十年,那时候对宅基地面积要求不严,因此老房子有不少宅基地面积超标的。
这些历史原因形成的面积超标的宅基地、老房子,如果不翻建,超标面积还能继续使用,但翻建的话,就必须要把超过现在面积标准的多余宅基地有偿退出,或者转卖给其他村民。否则还按以前的面积建新房,是不会被批准的,就不能再建。
第四种是改变土地利用性质的
农村土地分为建设用地和耕地,宅基地就属于建设用地,建房只能在宅基地上建。相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是保障农村村民家庭住房的建设用地,不能私自改变其利用性质,比如说在宅基地上建厂房、建养殖场,就是不允许的。同样,在耕地上建房,也属于改变土地利用性质,也是不允许的。
第五种是不符合规划的房屋
现在建房要申请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只有符合当地的规划,才能顺利申请到。这个大家无需过度担心,村子里的规划,都会给村民预留足够的建设用地,只要不利用耕地建房,一般申请都能通过。
以上这些情况,都是不允许建房的,就算建好,一般也都要被拆除。现在建房管理逐渐规范化、严格化,农民朋友要改变过去建房完全是自己的事的旧观念,想要建房,必须要按规定申请好所有的手续和证书,严格按照批准下来的要求建,这样才没有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