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切实加强耕地保护,维护国家粮食安全,自然资源部法规司开展了“我为耕地保护献一策”活动。活动开展以来,社会各界众多关心、支持耕地保护工作的人士积极参与,献计献策,提出了很多有质量、有价值的意见建议。为此我们特开辟专栏,精选相关内容予以推送。
提高耕地保护利用精细化水平
任朝兴
如何将耕地保护与利用有机结合,在保护中利用、在利用中保护,亟待进一步走深走实,必须下足功夫,提高精细化管理水平。
加强调查评价管理
要抓紧细化耕地保护利用调查评价制度。鉴于农林作物种植结构受地理位置影响较大,有必要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单元,制定省域统一的耕地与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互相转换的具体工作程序和技术标准。由自然资源部门通过国土变更调查与全天候监测,整合涉农部门农业产业发展规划、生态退耕实施方案、林业保护发展规划相关内容,形成耕地资源管理“一张图”底图并及时组织更新。相关部门通过农业遥感监测、实地调查等方式,动态更新耕地实地种植属性和退耕还林实施情况。
加强对耕地流转的管理
在耕地流转后,部分基层乡镇、村社未对耕地种植结构和经营方式进行管理和指导,一些经营业主、农业企业或农业专业合作社会利用流转耕地从事果树、茶叶等经济作物生产,导致耕地转变为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为此,必须加强对耕地流转的管理。建议由自然资源部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制定对耕地规模化经营各责任主体的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耕地流转后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的监督管理制度,指导乡镇政府抓好管理和服务工作,将每一位经营业主、每一块流转耕地图斑纳入精细化、规范化管理,避免个别地方采取“一刀切”禁止耕地上种植任何经济作物的方式影响耕地合理利用和乡村振兴工作的推进。
加强技术支持和资金补助
调整细化农业种植技术,由农业农村部门会同自然资源部门根据园地地类制定对覆盖度、种植株数的规定,探索果粮间作、茶粮间作等方式,从而既保证一定产量,又确保不改变耕地地类属性。同时,提高种粮补贴精确度。农业农村部门牵头探索对种粮主体在购买种子、出售粮食产品等环境进行针对性补贴,并根据市场行情动态调整补贴标准,有助于鼓励种粮者稳定粮食生产,遏制耕地“非粮化”。
(作者单位:重庆市江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我为耕地保护献一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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